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发现有无息贷款的广告,便打电话请求办理,三天后就拿到了10万元现金,滨州市的王先生在享受到贷款便利的同时,却不知自己已陷入了圈套。
近日,在滨州郊区做生意的王先生到滨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有人利用他的身份证办理了信用卡,并多次透支。
据了解,去年秋天,王先生做生意需要10万元现金,打算在银行贷款,但银行审批手续很严格,半个多月也没贷下款来。急需资金的他无意中看到了一则“无息贷款,三天内放款,无需抵押”的广告,便打了电话,对方提出三个条件:一是先交1000元的手续费;二是每月交贷款总额1%的管理费;三是提供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
王先生按三个条件做了,三天后拿到了10万元现金。半年后就将10万元的贷款全部还上了。
然而,事情并没有伴着他的还款而结束。2010年12月初,王先生突然收到了银行寄来的银行卡透支催缴通知单。他怀疑是当时贷款的时分给对方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所造成的,立刻到公安机关报案。经调查,民警发现,王先生看到的是一些中介公司冒用银行指定贷款机构名义,宣称可办理“无抵押、无担保、无风险”的无息贷款,实际是利用客户身份资料代办信用卡并利用其透支功能的一种新欺诈方式。
另据一家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只要能提供房产证、身份证等复印件即可办理“贷款卡”,取得所谓的无息贷款。不过办理这种无息贷款首先要交肯定的手续费和日常管理费,否则每天要支付高额的违约金。
随后,办案民警又与银行取得联系并了解到,目前银行在外界均没有设所谓的“指定贷款机构”,这是中介公司利用信用卡透支功能所惯用的一种“连环计”。一般是通过向银行提交客户资料,在不同的银行同时申领数张信用卡,由中介公司利用其请求的PO S机进行套现,再将套现资金贷给客户,谎称“无息贷款”,其实就是透支“甲”银行去还“乙”银行,再透支“丙”银行的钱去还“乙”银行,如此循环,中介公司不负担任何费用和风险,而客户不但白白承担相关费用,更要承担数张信用卡的透支风险。
对此,民警提示广大市民,贷款肯定要到银行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吃亏的是自己,再者不要容易将自己的身份证、房产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容易提供应他人,防止别人冒用这些有效证件去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