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青岛市小企业之家半月讲坛上了解到,市工商局、市地税局正分别围绕个私市场主体登记与小企业税收研究出台扶持政策,为小企业创业广开绿灯。
为解决初创企业“孵化器”场所登记等实际问题,市工商局近期将研究出台 《青岛市集中办公区管理方法》,施行“企业集中办公区”试点工作。试点中,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由工商登记注册部门进行本质性检查后,可将办公场所设置在集中办公区内,建立虚拟办公场所;对需要前置许可部门审批的企业,在已办理分支机构并符合相关条件的,由登记注册部门进行本质性检查后,也可将总部办公场所设置在集中办公区内;对因拆迁暂时失去办公场所,并有连续从事经营意向的,由政府牵头可将办公场所变更到集中办公区内由当地政府进行托管。同时为方便小企业注册,市工商局率先在全省试行推广了网上登记新模式。该系统提供了企业名称预先请求和建立登记的检查及修改平台,增加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查阅,申办程序咨询、所需材料样本、收费标准等多项查询服务;为用户设想了适用法律文书和建立登记请求各类登记表格、公司章程等。申办人只要在互联网上登录红盾信息网网上登记系统,即可获得从企业名称预核准到注册申报、从影印资料提交到工作人员在线指导等全过程及时服务,通过工商部门网上预审后,用户只要一次性到窗口提交所需书面文件材料,即可当场领取营业执照,办理时限大大缩短。
为鼓励全民创业,市地税局也积极落实各项创业优惠政策。对于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个体经营者,可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减免限额为8000元/人/年;企业吸纳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可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减免限额为4800元/人/年。此项优惠政策审批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减免期限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