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千百年来被奉为用人要则,几乎是用人之道的清规戒律,成了一个千古不易的信条。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是一种封建、封闭、缺乏辩证态度,与实际、与当代相脱节的用人观。一些企业经营者大肆运用令自己放心的人,有的更是运用自己的家族亲信,而对他们的工作不予过问,自以为这是对其“不疑”,而等到事情办糟以至企业倒闭后才懊悔不已。另有些管理者对某些人才存有偏见,便错误地实施“不用”的原则,这是用人不成熟的表现。
因此,如果只是用而不疑,那企业迟早必乱;如果只疑而不用,那企业的人才必定越来越少。准确的态度是:用人要疑,疑人也要用。
“用人要疑”,就是在用一个还不是很了解以至是还不很成熟的人的时分,本着对企业对这个人负责的态度,疑问在先,把可能产生的风险降到最低。
疑人要用,就是在其人格、能力不确定的情况下,本着保护人才、爱惜人才的目的,观察他,大胆选拔和运用他,不至于造成埋没人才和浪费人才。这是不拘一格的大胆用人观。
“用人要疑”,是事物发展变化的要求,是对人才对企业负责的态度。任何事物不是静止不变而是不断发展的,人的品性、观念、知识也是不断变化的。这就要求我们要用发展的观点看待人才,不能盲目地一信到底。现代社会布满诱惑和陷阱,在种种的诱惑面前,人才是否经得住考验,单靠个人的自我约束是往往不够的,企业必须给予严格的检查监督。用人不“疑”,人就轻易恃宠生娇。
海尔集团张瑞敏认为:“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是小农经济的思想产物,是对市场经济的反动,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糟粕,是导致干部放纵自己的理论温床。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也说过:“权力会滋生腐败,绝对权力产生绝对腐败。”所以,对于领导者来讲,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只是初级阶段。敢用疑人,会用疑人,更是技高一筹,智高一筹,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的人才用之不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