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桂林阳朔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涉毒品犯罪案件进行宣判,以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易某东、蒙某、陆某、秦某秋等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四年到三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十五万元至二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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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破冰 多人落网
2021年5月,阳朔县公安局禁毒大队通过循线深挖、专案侦查、多维布控,历时两个月,成功打掉一个涉及阳朔县、平乐县及荔浦市的特大贩卖毒品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吸毒人员50余人,缴获毒品冰毒40余克,毒资及违法所得共计十余万元人民币。
2021年3月初,阳朔县公安局禁毒大队通过梳理相关线索,掌握到贩毒前科人员易某东涉嫌贩卖毒品冰毒嫌疑,遂对易某东进行调查。随着调查工作的深入开展,经过近两个月的调查,一个以蒙某为首涉及阳朔县、平乐县、荔浦市三地的运输、贩卖毒品团伙浮出水面,蒙某为团伙上家,易某东等人为“分销商”进行运输贩卖,最底层的吸食者则分布较广,整个运输、贩卖、吸食链条十分完整。
2021年5月26日、27日,收网时机成熟。阳朔县公安局抽调各业务部门精干警力,组织70多名警力对该团伙进行集中收网,分别在阳朔、平乐及荔浦将8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扣押作案汽车一辆。民警通过进一步深入研判该贩毒团伙的网络组织,顺藤摸瓜查获50余名吸毒人员。
至此,在专案组的不懈努力下,该贩毒网络最终走向覆灭。
8名主犯 均被判刑
2022年6月17日,经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对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进行判决:被告人易某东犯贩卖、运输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被告人蒙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陆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被告人秦某秋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被告人黎某云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被告人陈某平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徐某远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莫某丰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涉案物品、涉案毒资、涉案手机、车辆等物品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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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桂林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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