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管理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有法无情”,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这在中国的企业中有时很难真正做到。完全采用法家管理的企业刚性化很强,但管理者很轻易成为冲突的焦点。
儒家管理则以三纲五常为代表,讲究仁、义、礼、智、信,讲究“刑不上大夫”,更多体现的是法外有情,以至是情大于法。
法家与儒家,二者结合起来,管理就变得更为轻易,这一点对于弱势的管理者尤为重要。
还举一个例子。
某企业一直严格考勤,但有一天早上天降暴雪,几乎所有人都迟到了,这时分你作为刚到任的企业老总,应当怎样做呢?
法家的方式是“没有任何借口”,一切按制度规定办事,该罚多少罚多少,而且先从管理干部开刀,加倍处罚;
儒家的做法是“下不为例”,谁能做得了老天爷的主呢?大家也不是有心来晚的,睁一眼闭一眼也就过去了。
前一种方式,只有法没有情,员工虽有所警醒,但难免心中怨恨,迟到是没有了,但保不齐就在其他工作上“报复”管理者。
后一种方式,只有情没有法,这一次不管,下一次更难管,天长日久,制度形同虚设,管理的价值也就无从体现。
这家企业采取的方式是,老总亲自到大门外迎接所有员工,跟员工握手,为他们掸去身上的雪花,道一声:辛苦了,感谢你冒雪前来工作。
而回到办公室,各部门经理则召开会议,对下属严肃批评,“公司制度不可废,下次就是天上下刀子也必须按时到达”。
我们可以看到,这种外表儒家内部法家的管理方式,更合适中国企业现状。这种模式古已有之,史称“阳儒阴法”,或“儒表法里”。
通常情况下,当管理者处于弱势状态时,自身权力基础先天不足,这时分一味“按规矩办事”,就会陷入只擅长谋国,而不擅长谋身的尴尬境地,最终“身死而国灭”。
管理者不但要学会“立规矩”,更要学会“破规矩”,如果订立好各项管理制度就能完整大吉,那么还要管理者做什么用呢?
外方内也方,棱角分明,这是强势管理者才有资格运用的管理方式。对于弱势管理者,外圆内方不失为一种有效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