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里私有化B2B上市公司的事件,闪聚CEO刘兴亮2月21日在微博称,B2B需要转型,这对阿里长远有好处,但市场和投资人的压力可能会对转型有阻碍,因此阿里选择私有化B2B上市公司。
刘兴亮在微博写道:“阿里私有化B2B上市公司1、内外部环境的原因加上中小企业相关,导致B2B价值被低估;2、B2B需要转型,这对阿里长远有好处,但市场和投资人的压力可能会对转型有阻碍,因此私有化;3、私有化后,对整个集团电子商务生态链来说,能够深度打通阿里的B和淘宝的C;4、如前所言,私有化和雅虎回购彼此不为条件。”
2月21日晚,阿里巴巴集团和阿里巴巴网络有限公司联合公布,阿里巴巴集团(要约人)向阿里巴巴网络有限公司(阿里巴巴)董事会提出私有化要约。要约协议公布每股注销价格为13.5港币每股,较2月9日停牌前的最近60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格溢价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