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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垃圾堆……3位听证员讲述检察机关办“小案”
2023-02-23 15:02  浏览:3164  搜索引擎搜索“手机晒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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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在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活动中依照规定组织听证,听取听证员、行政机关、违法行为人、行政相对人、受害人代表等相关各方意见,是检察机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既有利于全面了解有关情况,协调各方利益画出最大“同心圆”,也能够凝聚各方智慧提升工作科学化水平。今天,《检察日报·公益周刊》邀请3位听证员讲述他们参与检察听证、助力公益诉讼检察精准监督的故事,从中感受检察听证促公正赢公信的重大意义。

消除游泳池安全隐患

还能做点什么?



湖南省长沙县检察院检察官邀请李梦婷(右二)对游泳馆安全问题专项监督开展“回头看”。

不久前,我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强游泳池安全隐患治理的代表建议。之所以会关注这个问题,还得从我参加湖南省长沙县检察院组织的一次公开听证会说起。

2022年11月18日,长沙县检察院召开了“关于督促治理游泳池安全问题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对行政机关是否根据检察建议履职整改、能否作结案处理进行公开听证。我受邀参加了听证会。

游泳池的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对此我一直很关注。听证会上,检察官先向我们详细介绍了公益诉讼办案情况。原来,2022年7月,长沙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有游泳池无证经营。游泳属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开设游泳经营场所不仅要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还要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无证经营,很可能是未达到《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中的安全标准。而夏季是游泳高峰期,也是溺水高峰期,泳池安全直接关系群众的安危。长沙县检察院立即启动游泳馆安全问题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联合相关行政机关现场走访调查,发现被举报游泳馆存在救生观察台不够、救生员无上岗资质证明、伪造《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等问题。基于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考虑,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督促游泳场馆进行整改、加强对该行业日常监管、加大安全宣传”的检察建议。

这是一场“红脸出汗”的公开听证会。检察建议发出两个月后,行政机关的整改是否到位?安全隐患是否得以消除?社会公共利益是否得到有效保障?三个问题的答案,关系到该案能否作结案处理,决定着会不会走到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那一步。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会,就案件下一步如何处理听取我们3名听证员的意见。听完检察官介绍案情后,我们都向行政机关代表提出了自己的问题。“收到检察建议书后,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将违法线索移交行政执法单位查处。同时,我局还召开了专题部署会,根据检察建议对全县49家游泳馆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的安全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另外,为了监管效果,我们还在报纸上公开了游泳池问题举报电话。”行政人员对履职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介绍,并将印证资料一一提交我们传阅,然后略微紧张地看着我们。

到了听证员发表意见阶段,我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总体上,行政机关根据检察建议采取了有效整改措施,基本消除了安全隐患,我认为可以结案。但行政机关对游泳馆还可以加强监管,比如除了在报纸上公开举报电话,是不是还可以在游泳池门口张贴举报电话,或通过镇街、社区把举报电话传达到小区群?公开渠道越广,越有利于发动群众监管。还有,对游泳馆检查是否根据申报标准严格执行?检查记录是否到人?万一因检查不严发生安全问题如何追责处理?是否可以将游泳馆无死角视频统一接入局中心或执法中心,以便于动态掌握、及时发现问题?”

在我们合议后,长沙县检察院根据公开听证结果对该案作出终结决定。但我认为,行政机关的履职还有进一步提升改进的空间。作为人大代表,我还可以做点什么?今年2月初,我参加了长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了解到长沙县检察院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刚出台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暂行办法》。对于游泳池安全问题,是不是可以把检察建议转化成我的代表建议?我的想法得到了县人大和检察院的大力支持,由此产生了我县第一份由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转化的人大代表建议。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和“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检察机关通过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以公开听证的方式,让人民群众参与自己身边安全问题的讨论、决策,意义重大。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我也有幸以自己的代表履职与检察工作同频共振。听百姓呼声,为公益代言,我和检察机关一起同行。

(李梦婷系湖南省长沙县人大代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

历时十余年的“烦心事”解决了



内蒙古自治区固阳县检察院召开督促整治小区居民违法堆放垃圾案公开听证会。

自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检察院听证员以来,我参加过多次检察业务公开听证会。其中,2022年7月29日在固阳参加的那次公开听证让我印象尤为深刻。

那次公开听证会前,我从固阳县检察院检察官口中得知要听证的案件比较复杂,涉及的问题从2009年一直持续至今。详细了解后得知,该案起因于某小区居民以个人民事纠纷为由私自占用小区大片公共区域,且长期随意堆放垃圾、种植农作物、养鸡养狗,导致小区异味弥漫、蚊虫聚集。垃圾堆放期间,还发生过两次着火事件。多年来,小区居民生活质量受到严重影响,相关部门多次协调,都未得到根本解决。

受理该案后,固阳县检察院检察官经调查取证,于2021年11月8日向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对涉案小区环境卫生履行监管职责。但直到2022年5月31日,该小区堆放的垃圾仍未得到有效治理,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随后,固阳县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听证会由固阳县检察院检察长主持,主要围绕检察机关要求城管部门履职是否妥当和城管部门整改效果是否达到检察建议整改要求两个议题展开。我和其他4名听证员分别来自城建、环保等相关专业领域,会议还邀请了固阳县委政法委、某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社区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和部分小区居民代表列席。当办案检察官出示证据材料时,现场调查的视频和图片令我瞠目结舌。虽然此案从规模上看并不是一件大案,但其性质十分恶劣——相关部门历经十余年未能解决问题,对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随后,相关行政机关陈述了案件办理情况及理由依据,我们听证员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向当事人、办案检察官提问,听取了各方理由和诉求。

经过集体评议,我们5人一致作出支持检察机关继续监督到底的评议意见。固阳县检察院还专门从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建设管理等方面,收集了我们提出的推动完善垃圾收集、贮存一体化处理模式等加强社会治理建议。

公开听证会后不久,固阳县检察院检察官向我反馈了此案后续进展。在检察院多次督促和法院协调下,县城管大队召集相关部门、社区及当事方积极沟通。经多方共同努力,该小区垃圾得以彻底整治,困扰居民多年的难题终于得到解决。

此后,固阳县检察院采纳了我们几个听证员提出的“以点带面推进系统治理”建议,以涉案小区个案治理为示范点,辐射推动辖区各镇及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垃圾收集、贮存程序并形成通报制度,促成各社区、村委等基层组织配合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治理,逐步推动形成户集、村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处理模式,促进改善农村、城区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检察院这种善于借助“外脑”优势,盯住不放、监督到底的韧劲值得点赞。

这场公开听证会让我真切感受到,公开听证这一形式在搭建沟通平台、凝聚各方力量、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中举足轻重的作用和效果,更感慨司法机关把老百姓的“小事”当成天大的大事来办,各个程序各种措施无不体现了司法的厚度、温情与智慧。

(兰可为系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固阳县分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千年树王冒新芽



项修龙(左一)参与浙江省天台县检察院组织的“回头看”活动,看到千年古树危机已经解除。

近日,我和浙江省天台县检察院检察官又去“看望”了位于街头镇九遮村的那棵千年榧树。曾经缠绕树干的电线已被移除,进水口的杂草也已被清理,且安装了新滤网,古树枝头已然冒出新芽。与几个月前检察院在镇上召开公开听证会时相比,古树的情况有了明显好转。

这棵榧树大约1600岁,树高22米、树围486厘米,平均冠幅达12.5米,被称为“台州市最年长的古树”。多年来,我每次路过九遮村,都能看到耸立在村头的这棵“树王”。2022年秋天的一天,看到这棵古树因缺乏有效保护而日渐枯萎,我忍不住担忧,并开始和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官等寻找保护良策。

2022年11月初,我受邀参加了天台县检察院组织的一场公开听证会,会议主题就是保护这棵千年榧树。我和其他几位人大代表、林业专家一起担任听证员。会上,办案检察官介绍了千年榧树的管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通过检察官立体展示的现场照片,这棵榧树面临的危机一目了然:周边环境较差,部分树根系吸水、透气困难,古树濒临死亡。

“古树名木是老祖宗留下的风水树,也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载体。村级组织作为养护人,理应切实担负起责任。可将保护古树名木写入村规民约,强化村民的保护意识,同时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的违建拆除等工作。”“科学保护很重要,除虫、浇水、施肥……都要从专业角度考虑!”“要依法保护,对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要依法打击,并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公开听证会上,我与其他几名听证员纷纷就古树保护整改及责任分工等献计献策。

听证会后,天台县检察院公开向责任单位送达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职整改,助推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走上法治化轨道。

同时,这棵千年榧树的保护问题也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此后,我一直关注着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得知相关单位都在认真整改落实之中,村民的保护意识也在逐步增强。我还多次到现场查看古树的保护情况,发现古树状态不断变好。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通过参加检察院在人大代表联络站举行的这场公开听证会,我深刻感受到公益保护的力量,更认识到检察机关通过在基层举行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等方式,可以让人大代表联络站“活”起来,让检察建议“落”下来,让“人大+检察”监督更有力,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民生问题高效解决和基层治理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项修龙系浙江省天台县人大代表、街头镇小溪坑村党支部书记)

生动诠释

公益诉讼检察听证独特价值

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的重要革新,也是提升检察办案质效,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更高要求的生动实践。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部署要求,在加大听证力度、完善听证制度、规范听证程序、提高听证实效上下功夫,听证案件数量和效果稳步提升,增强了司法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

李梦婷等3名听证员参与办案的故事,生动诠释了公益诉讼检察听证的独特价值。

一是以听证方式审查办理案件,有助于检察机关更加客观准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依法公正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公益诉讼案件涉及群众利益多、案情复杂、矛盾问题多,检察机关通过听证听取各方当事人及其他听证参加人对案件事实、证据和整改方案等的意见,为高质量办案打下了基础。

二是邀请专业人员参加听证,有助于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专业化水平。如固阳县检察院邀请5名来自城建、环保等相关专业领域听证员参与督促整治违法堆放垃圾案的听证,并采纳了相关专业建议。

三是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实现以“我管”促“都管”的目标。通过听证会释法说理,可以促进相关监管部门明确职责、达成共识,更好地协同保护公共利益,实现系统治理。

四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公益保护可知、可感、可信。以人民为中心既是公益诉讼检察的根本立场,也是开展工作的基本方法。听证引入当事人以及社会公众力量参与案件办理过程,能够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赢得人民群众支持。(本文作者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主办检察官 易小斌)

(来源:检察日报 公益周刊 作者:李梦婷 张吟丰 周程 兰可为 沈静芳 杨青春 项修龙 范跃红 胡天霞 易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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