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自主创业能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据介绍,自主创业人群中有三类人可以享受到减免税政策。到底哪些人自主创业能享受税收减免优惠呢?如何认定自己是否属于优惠人群?对此,宜昌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作了回应。
在享受优惠政策的人群中,包括在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原持《再就业优惠证》、《湖北省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证》等已登记失业人员换发 《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不受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工夫限制;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施行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凭《再就业优惠证》或《湖北省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证》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社部门对《再就业优惠证》或《湖北省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证》暂不予收回。另外,失业人员跨省、地、市、州或跨县(市)区从事个体经营或再就业的,要持 《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原发证机关出具的未享受税收扶持政策相关证明,到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签署意见,其中:创业地为宜昌城区(不含夷陵区)的,统一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办理。主管税务机关凭创业地人社部门签署的意见办理减免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