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招聘、入职、离职的管理流程,完善人才选、育、用、留的管理机制,做到招聘配置合理,体现人才竞争管理体制,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内容:
公司员工在被聘用及晋升方面享有平等的机会,职位或补空缺职位时,本公司将在可能情况下首先考虑在职员工,提供晋升及职业发展多元化的平台,然后再向外招聘。工作表现是员工晋升的最主要依据。
1.员工招聘流程:
公司奉行“因事设岗”原则,各部门根据公司组织架构人员定编计划,提出用人需求。公司招聘之人员分两类,一类为普工级人员招聘,二类为职员级人员招聘。
1.1 员工需求:
提出用人需求时,填写《普工级人员需求请求表》或《职员级人员需求请求表》,列明招聘目的、任职资格等要求。如需求职位属于新增工种或扩大编制的,须附加职位说明书。经总经理审批后,人力资源部统筹招聘。
1.2招聘途径:
人力资源部接到用人需求请求表,分析职位的性质、任职资格等情况,确定招聘方式(可选择内部招募、外部招聘等方式)。普工级人员一般在公司门口张贴招聘信息,职员级人员招聘时,优先考虑内部调整,并同时借助各种渠道进行招聘信息发布,筛选合适人才,及时满意用人需求。
1.2.1内部招募:从公司内部提拔晋升最具资格的员工,接替空缺职位,内部招募可使空缺的职位快速补充,人员顺应较快,内部人员激励性强,鼓舞员工士气,降低招聘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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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法:上级推荐下级,同级推荐同级等,彰显公司公平的用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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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告法:向公司全体员工公布最新招聘信息,为员工职业生活发展创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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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法:人力资源部向用人部门推荐符合任职资格的在职人员档案,选择内部合适的人才就任。
1.2.1.1 内招面谈:人力资源部约见侯选人员,面谈时,了解侯选者职业规划、工作意向、专业技能水平、工作经验、员工以往绩效考核成绩及以往的奖惩记录。合格者推荐用人部门作业务水平、工作技能的测评。
1.2.1.2 部门协调:选定录用人选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调出部门及调入部门对调动人员的去留事宜。保证两部门工作顺利开展。
1.2.1.3 部门协调成功,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调动通知书》,调出部门及调入部门签署,呈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署后生效。
1.2.1.4 公布内部招募结果,体现员工平等就业机会,鼓励员工积极进取,自我增值。
1.2.2外招的途径:发布户外广告、借助中介、校园招聘、网络招聘、熟人介绍等。
1.3 员工录用基本要求:
录用条件:年龄满十八周岁,初中以上学历,男女不限,户籍不限,四肢健全,身体健康,仪容大方,行为举止端庄、品行端正,证件齐全,无刑事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