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和《国务院关于同意建设赣州、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22〕20号),按照《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发改振兴〔2022〕424号)要求,近日,振兴司指导支持福建省编制印发了《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闽政办〔2022〕55号,以下简称《规划》),进一步细化实化了支持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各项政策举措。
《规划》系统总结了闽西革命老区的发展成就、机遇和挑战,进一步明确了示范区建设的发展定位和发展目标,提出要在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在深化改革创新上、在美丽中国建设上、在促进共同富裕上、在弘扬红色文化传承上为全国革命老区作示范,提出了强化创新驱动、推进融合发展、厚植生态优势、坚持合作共赢、增进民生福祉、赓续红色血脉等六项重点任务,并明确了加大财政、投资、金融、土地、对口支援等各方面支持政策。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筹备召开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第八次会议,协调推动落实各项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支持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更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