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员工的方法很多,比如:设置目标;鼓励参与;培训提升;物质奖励,荣誉表彰等等,闻名学者劳伦斯·彼德在《彼得原理》一书中总结的14种激励方法, 我认为这14种方法颇具借鉴意义,列出来以飨读者。
根据已经形成的人类激励的三大基本理论:需要理论,刺激理论和期望理论,但他们之间虽然有区别,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科学的激励可以极大的调动人们的工作积极性。根据这三大激励理论所形成的激励方法,最终是从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调动人的工作积极性。
彼得原理的14种员工激励方法
1.薪资法
只要表现优异就能获得薪资。
彼德认为,如果要视薪资为有效的诱因,那么必须具备某些先决条件。薪资特别重要,而且人人皆可取得。然而无论薪资多么重要,除非它与工作表现发生直接关联,否则薪资绝非刺激工作的最佳诱因。
2.升迁法
当升迁人选足以胜任新职时,他才会将升迁视为一种报酬。
在一个聘请了各类专家的组织中,最好针对不同的人才建立不同的升迁管理制度。如此一来,各专业领域便有其特别的升迁方式,而且也不至于会有为奖励杰出的研究员或技术专家,而将他们升为无法适任的管理级人员的情形发生。传统的升迁制度缺乏一个有效报酬制度应有的弹性。在一个健全而有效率的奖励制度中,报酬应当是可望亦可及的,它必须与优异的表现伴随而生,并且必须在一段合理的工夫内兑现,才能发挥应有的功效。但是,能够做到这一点的组织却少之又少。
3.地位法
有系统地提高优秀员工所在职务的地位,以资鼓励。
使各层级员工的工作环境能够体现出他们各自的“地位”,但这种方法应当完全与企业的特色相协调。
4.效率法
鼓励员工相信,效率为报酬的依据。
如果想以报酬作为激励员工工作能力的诱因,其先决条件是员工视工作效率为报酬的依据。一名经理无从得知报酬对员工到底重不重要,但是只要他按照公司既定的报酬政策,奖励表现杰出的员工,就肯定能在以效率为报酬依据的基础上,激发员工的工作动机。
5.建议法
依表现优劣,赏罚分明。
如果报酬与表现休戚相关,那么报酬就应当明显得能够让人感受到有与无之间的差异。此一概念不仅适用于薪资制度,也适用于其它奖励制度。
为表现不好的员工加薪5%,为表现杰出的员工加薪10%,是一项不明智之举。对于这种奖赏制度,各家看法殊异。然而现实一再证明,这并不能有效地提升员工的工作动机,也无法强化员工的贡献。
对表现好的员工提供报酬奖励,对最差的员工只有基本报酬。
6.利润法
让所有员工共同分享利润,使公司成为全体合作的企业,使每一个员工都有机会成为企业的“主人”。
7.保护法
福利应当能为员工提供本质的安全感及有意义的享受。
借着额外的福利,提供员工安全感与享受,以强化员工的工作能力,将福利作为员工表现优异时的报酬,不但是效果良好的诱因,而且也能强化整个体系内各个阶层的工作。
8.赞美法
传达你对员工杰出表现的赞赏。
赞美与认可的来源,关系着我们对赞美与认可的评价。当一个你不信任的人赞美你时,你很可能会怀疑他是否另有企图。领导必须用真诚而善意的赞美来与员工沟通,在共同的目标下形成团体合作。
9.目标法
若想鼓励及强化员工表现,就明确地告诉他们工作目标为何,并提供足以回报他们贡献的回馈。
明确的工作目标不但清晰地传达员工的工作职责,并且也是评估其工作表现的客观标准。
10.参与法
奖励团体表现。
对很多人而言,最强烈的工作动机来自工作自身的挑战性、成就一番事业的愿望,以及接近心目中仰慕人物的机会。
有时分,不能拿着一名员工的表现来决定报酬的高低,而必须以团体表现作为报酬的依据。那么,团体报酬计划可以提升员工的合作精神。
11.授权法
为有能者提供发挥创意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