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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入职陷阱”,该忍?该争?
2014-07-11 12:12  浏览:191056  搜索引擎搜索“手机晒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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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冲过千军万马终于求职成功,下一步就是开始准备到新公司报到了。但并非所有人的入职都是一帆风顺的,现实上,不少人在入职时会遭遇各种各样的“入职陷阱”。一旦遭遇“入职陷阱”,职场人士该怎么办?是该忍气吞声还是据理力争?业内资深专家将为职场人士一一解析。

  前程无忧进行的一项关于“入职陷阱”的调查结果显示:“入职后公司给付的薪水低于面谈时答应的薪水”是职场人最易遭遇的入职陷阱,近六成受访者选择了此项,其次便是“企业不签劳动合同”,紧随其后的是“入职后职位降低了”,分列第四和第五位的是“已经辞职,但公司取消了offer”以及“签了劳动合同却没拿到劳动合同”,此外也有不少职场人士遭遇了“稀里糊涂被劳务派遣”、“蒙在鼓里被签去子公司”等陷阱。

  一旦遭遇“入职陷阱”,职场人士该怎么办?是该忍气吞声还是据理力争?业内资深专家将为职场人士一一解析。

  跳槽前把工资明细摸清晰

  案例:Phil因为公司并未提供跟他业绩对等的回报而毅然跳槽到一家世界500强公司,面试时新东家答应给他工资翻番。可是等他到新公司报到、签署劳动合同时,却赫然发现合同上的工资竟比之前面试时谈定的要低不少。对此,HR表示之前与他谈定的工资是包含车补、餐补、年假、旅行等各种福利,以及包括业务完成的提成等总计出来的最终工资,而现在合同上写的仅是基本工资。Phil得知后大呼受骗,前公司也有种种福利,如果算上这些福利,新工作的工资仅比之前高几百元,而他又何必为了这几百元放弃认识的环境,来挑战未知呢?

  专家支招:据前程无忧曾做过的《求职安全系数》报告结果显示,超过五成的受访者表示自己的劳动合同有缺失,缺失项最严重的是“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以及“劳动报酬”。即便是合同上明确了“劳动报酬”,但现在的薪资结构特别复杂,求职者在面试时肯定要询问细心。一般来说,薪资福利分为两类:货币性和非货币性。货币性的薪资福利还分为随工资一起发放的和遇见条件发放的两种。求职者在面试谈薪时最好问清晰,所谓的“每月工资”中包括哪些内容,以免被打了“闷包”。把薪资福利问得越详细,也越有利于跳槽者比较现有职位与新职位之间的真实差异。

  现在一般求职者在入职前都能收到offer,包括口头、电子邮件、书面不一而足,一旦求职者收到的是书面offer并且已经注明了工资,那么劳动合同就应当按照offer上注明的来签署,否则就有骗约嫌疑,求职者可以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因辞职所造成的损失。但也有些应聘者忍气吞声,签署了劳动合同,那就相当于同意了对要约内容的变更。

  为防Offer生变最好保留书面证据

  案例:一个月前,小美接到心仪的公司发来的offer,通知她两周后去公司报道。于是小美辞去了手上的工作,在家休息了两周。然而,眼见报到的日子快到了,小美却接到电话说入职工夫要推后,因为老板出差在外,没法签字,详细日期等通知。半个月过去了,小美在家越等心越慌,自己早早辞职,万一被放“鸽子”,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虽然最后小美还是如愿去了新公司,公司领导也表示特别的歉意,但在等候入职的日子里着实令人忐忑。而且,万一说好的offer真的没了,那该怎么办呢?

  专家解析:公司的offer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要约,即向应聘者发出的签订劳动合同的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的,要约不得撤消。应聘者为了完成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已经辞去了原先的职务,即已经为履行劳动合同作了准备工作。这份要约公司已经不能撤消了。如果要撤消,必须承担因此给应聘者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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