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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哪几个月发放 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天10元
2014-07-11 12:08  浏览:734988  搜索引擎搜索“手机晒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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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是多少,高温津贴哪几个月发放?高温津贴怎么发送的?据世界工厂网了解,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是每人每工作日10元,对于是哪几个月发放,这个要参考国家对于高温津贴的发放方法规定。

  高温津贴哪几个月发放?看到高温津贴,言下之意,就是只在高温季节发放的津贴。那么,哪几个月份属于高温季节呢?这个概念就比较不好定义了,一般情况下我们把6月至8月作为高温季节,天气不可控制,现在9月份也是一样的炎热,而海南这些南方地区的高温季节更是长啊。所以发放的月份也有所不同,一般都是6月—9月,共4个月,有的是6月—8月共3个月,有的是从5月就开始了,发放5个月的,总之高温津贴发放月份要根据当地的气候及与工会的商讨结果共同确定。

  据世界工厂网了解,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是每人每工作日10元。对于高温津贴的发放还有以下规定:

  不得因高温补贴而降低工资

  文件规定高温季节津贴计入工资总额,但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内,企业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工夫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不得因增加高温季节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如企业违反高温补贴标准,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能领多少高温补贴

  根据2011年8月16日公布的全国省会城市高温统计,1951年至2009年,“火炉”城市第一名为重庆,高温1602天,郑州高温1015天。有数据显示,郑州高温日年均为17.5天。2008年,我省制定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天不低于10元。照此计算,有关人员平均每年至少可领175元高温津贴。

  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未成年工等人群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4部委联合修订并起草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方法》征集意见稿。意见稿对“高温天气”做了明确规定,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此外,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未成年工等人群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

  高温作业引起中暑可算工伤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的,经诊断为职业病、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可以请求工伤认定,符合规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者在工作工夫和工作岗位上中暑死亡或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有关法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问题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相应责任。

  我国有卫生标准,限制职工在高温下作业的工夫一直存在,如果员工在工作中发生中暑,属职业病,可以享受职业工伤的同等候遇。

  气温超40℃ 停止室外作业

  意见稿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室外作业工夫不得超过5小时,并在12时至15时不得安排室外作业。

  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补贴的同时,还应向劳动者免费发放清凉饮料,且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补贴。

  如果单位不按月发放高温补贴和清凉饮料怎么办?对此,用人单位如果不发放高温津贴或降低津贴标准,劳动者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解决。省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电话:0371—5907592;郑州市劳动监察大队的投诉电话:0371—67439828。

  附:河南省高温补贴发产标准及发放方法

  发布部门: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文号: 豫劳社劳资[2008]6号

  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属企业: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186号)精神,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发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并提出以下施行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10元。

  二、高温津贴适用范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夏季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三、用人单位不得因提高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

  四、用人单位在制定或调整岗位工资标准时未考虑高温作业因素的,或者高温津贴标准低于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均按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标准执行。

  五、高温津贴从成本中列支,计入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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