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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阿里巴巴欺诈门谈如何查处网络虚假宣传案件
2014-07-11 12:05  浏览:303045  搜索引擎搜索“手机晒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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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1月18日,江苏省张家港市工商执法人员通过互联网发现,辖区某化工有限公司在阿里巴巴网站宣传该公司是专业化工产品消费企业,而工商部门核准注册信息显示其只是购销企业。该公司宣传内容与现实明显不符,涉嫌虚假宣传。

  经查,该公司于2006年在阿里巴巴网站注册,随后在网站发布了企业自身及产品介绍,宣称“公司是有机合成药物中间体、原料药的开发、消费企业,拥有固定资产1000万元,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年销售额3000万元,技术力量雄厚,检测装备先进,新产品开发及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均优于国内同行”。经核实,该公司只是一家普通的贸易企业,不从事化工产品研发、消费,没有什么固定资产,办公场所只有100多平方米,年销售额只有几百万元。

  案件性质与处理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消费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当事人为了扩大影响、吸引顾客,利用网络平台发布与自身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相关信息,使信息浏览者对当事人的企业固定资产、占地面积、年销售额等多项内容产生错误的判断,属于虚假宣传行为,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退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考虑到当事人能够及时主动将网络虚假信息改正,工商部门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当事人从轻处理,罚款1万元。

  做法与体会:

  多渠道发现案源。

  发现案源是查处此类案件的前提。我们在实践中主要有以下三种发现案源的途径:第一种是利用企业信息监管软件进行搜索比对,发现案源。第二种是直接通过百度、谷歌等互联网搜索引擎搜索企业信息,发现案源。我们主要通过阿里巴巴、淘宝等商业网站和搜索引擎,以“地区+行业”的方式对辖区的企业网站和网页内容进行搜索,锁定网络监管目标。然后,将网上查询到的企业信息与企业的实际注册信息进行比对,对一些不能即时确定的信息,如企业规模、销售额、专利技术和企业荣誉等,通过实地检查进行确认。第三种是通过投诉举报的途径发现案源。在实践中,我们通过前两种途径发现的案源比较多。无论通过哪种途径,都要做到勤搜索、勤核实调查,主动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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