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业、细心、柔中带刚
是云南省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
禁毒大队副大队长唐爱华的标签
她和战友们长期
战斗在边境禁毒的最前沿
将自己的青春和热血
奉献给了她挚爱的禁毒事业
/人物档案/
唐爱华,女,2007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云南省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三级警长。自2011年12月从事禁毒工作以来,参与侦破毒品刑事案件300余起、缴获毒品480余千克、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328名,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
今年4月,唐爱华与同事到外地办理一起贩卖毒品案。因犯罪嫌疑人居住在家族式的村寨,但凡有生面孔出现在村寨内都会被村民怀疑。办案民警无法大规模进村侦查,唐爱华提出独自进村化装侦查取证。在嫌疑人家附近摸排情况时,村里的一位老人上前询问唐爱华来村里的目的,唐爱华灵机一动,找了个理由,老人帮她指路后离开。在确定了嫌疑人住所并拍摄到相关视频后,唐爱华通知蹲守在村外的同事迅速进村,最终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
唐爱华深知,只有广泛收集信息,精准研判线索,才能为冲锋陷阵的缉毒民警提供可靠有力的支持。
2018年,临翔分局禁毒大队办理了一起贩毒案,扑朔迷离的案情让侦办工作一时陷入僵局。“只要有活动,就一定会留下痕迹。”唐爱华翻看监控视频,密切关注女嫌疑人及其名下车辆的活动轨迹,认真分析一帧帧画面、一个个细节,终于发现女嫌疑人离开镇康县前往昆明方向。她立刻进行跟踪排查,很快锁定了一直尾随女嫌疑人的男嫌疑人。禁毒大队民警根据唐爱华提供的信息,将两名嫌疑人一举抓获,查获毒品海洛因27块,共计10.009千克。
战友们都说,唐爱华是前线的“眼睛”,她传递的信息常常在案件侦破中发挥关键作用。
打击毒品犯罪,唐爱华执法如山;挽救涉毒人员,她充满真情。
2018年6月,临翔分局禁毒大队民警转战玉溪、昆明等地,成功破获1起运输毒品案,犯罪嫌疑人岩某被抓获时已怀有4个多月身孕。那年11月,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判处岩某15年有期徒刑。因罪犯预产期临近,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当时,岩某的身体状况非常差,为确保其顺利分娩,唐爱华带领禁毒大队几名女民警辅警担负起罪犯的看守、照料任务。很快,岩某生下孩子。对于未婚的唐爱华来说,要看护、照料虚弱的产妇和刚出生的孩子,是一件棘手的事情。唐爱华凭着对禁毒工作的强烈责任心,也怀着对生命的敬畏,在严格看守好罪犯的同时,用心担起了“月嫂”的职责。她在网上搜索照料产妇及婴儿的相关知识,向亲戚朋友收集闲置的襁褓和柔软的婴儿衣物,细心照料刚刚出生的孩子和虚弱的产妇。泡奶、哄娃、换尿布,她的暖心之举让岩某感动不已。岩某多次拉着唐爱华的手表示:“将来一定好好做人,再也不会触犯法律了。”
工作中
唐爱华始终保持
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全身心投入到
打击毒品违法犯罪行动中
为唐禁毒人点赞!
【来源:人民公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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