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强协作机制。
建立常态化脱贫劳动力就业信息共享机制,乡村振兴、人社部门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协作联动、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数据平台,精准落实公益性岗位、外出务工补贴等政策。
二、摸准基础信息。
定期深入村(社区)采集农村脱贫劳动力基本信息,了解就业需求,建立劳动力及务工信息台账并实时更新,结合脱贫劳动力基本情况、自身诉求,提供个性化就业岗位,将不能外出务工的脱贫劳动力纳入“就业帮扶车间”“公益性岗位”,实现就地就近务工。
三、落实补助政策。
依托社会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加大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给予培训生活补助,培训期间落实每人每天40元的补贴,并规定享受权益次数;对于跨省务工的脱贫劳动力,根据乘坐的交通工具(包含火车、高铁、轮船、公共长途汽车)票据票价据实给予一次性单程交通补贴,切实解决脱贫人口出行难、出行贵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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