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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毕业生首次创业可获4000元一次性补贴
2014-07-11 12:28  浏览:296943  搜索引擎搜索“手机晒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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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日,从深圳市就业工作会议上 获释,为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的扶持力度,对于首次创业的毕业生,有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经营资质,且正常纳税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每户4000元的一次性补贴。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请求不超过5万元的免担保小额担保贷款。

  今年,深圳详细就业目标是: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促进40000名失业人员,包括20000名就业困难人员完成就业;保持95%以上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直接扶持1200人成功创业,并带动6000人就业。此外,深圳将落实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创业的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项目经过评审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请求不超过5万元的免担保小额担保贷款。在我市认定的创业示范基地或孵化园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第一年每月1000元、第二年800元、第三年每月600元标准予以场租补贴。

  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每吸纳一名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每个岗位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鼓励。高校毕业生创办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下的小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根据其带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和纳税情况,按每带动一户每年补贴最高限额为8000元,年实际纳税额低于补贴金额的,按实际纳税额给予补贴。

  在税收优惠方面,对符合扶持条件的人员,从事相关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扣减应缴纳的税费。为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并建立规范劳动关系的,在3年内按每人每年4800元的定额,根据实际招用人数扣减应缴纳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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