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本刊记者 花蕾
2023年3月7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等。《报告》中98个“有名有姓”的司法案例被提及,为历史最多,引人瞩目。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这些案例中,有的是社会关注度颇高的“大案要案”,有的则是价值导向鲜明、有是非、有温度的“小案”,但都是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亮点与缩影。
2018年至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4.9万件,审结14.5万件,比上一个五年分别上升81.4%和81.5%;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47亿件,比上一个五年上升64.9%。
不断提升的社会安全感
“依法审结涉黑涉恶案件3.9万件26.1万人。”
五年来,一大批为害一方的黑恶势力土崩瓦解,一个个作恶多端的黑恶分子被绳之以法,一个个“保护伞”被拔除,一张张关系网被撕破。
《报告》指出,人民法院对孙小果、杜少平、陈辉民、黄鸿发等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人民法院依法审判,不仅扫黑除恶,还要“打伞破网”,让黑恶势力无所遁形。
数据显示,五年来,人民法院审结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3.8万件27.4万人,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4.7万件44.2万人。我国刑事犯罪案件、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总体呈持续下降态势。
“除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更需要的是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全国人大代表、宁夏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法学研究所所长李保平建议,希望人民法院不断提升群众的社会安全感和信任感,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国家长治久安。
《报告》中,一起以养老为名、实则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2011年5月,江西省老庆祥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庆祥公司”)以预交“服务费用”享受更高养老服务折扣、一次性获得年利返现等名义,以支付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年利息为固定回报的方式,向7883人吸收资金9.4亿余元,造成集资参与人实际损失5.2亿余元。
2019年12月,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老庆祥公司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判处多名被告人八年至三年两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相关涉案资产、违法所得按集资额比例返还集资参与人。2020年4月,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判决进入执行程序后,在南昌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人民法院明确了“流拍不降价”的原则,协调国有投资平台参拍并整体接盘成交。最终,该案实际清退比例达51.79%。
面对近年来涉老诈骗频发、老年人群体成为诈骗分子围猎目标的情况,人民法院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审结“老庆祥”“夕阳红”“长者屋”等针对老年人的非法集资案件,判处罪犯4523人,追赃挽损31.9亿元,切实守护好群众的“养老钱”。
“决不允许网络空间沦为法外之地。”
《报告》提及,人民法院近五年来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22.6万件,千方百计帮助受骗群众挽回损失,“10·18”“11·20”等一批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
从严惩处张宁宁等跨境赌博犯罪集团案被告人,打击网络赌博犯罪;审理刷单返利、虚假理财、交友陷阱等网络诈骗案件,助力全民反诈;审理涉网络“水军”、网络“黑公关”等案件,严惩散布虚假信息、危害网络生态的犯罪行为……从生活到网络,从现实到虚拟,人民法院以司法之力,全方位守护百姓平安,让人民群众切实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
“由于我的违法犯罪,严重损坏了党的形象,严重危害了公安司法事业,严重破坏了政法系统的政治生态,我的教训极为沉痛。”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在电视专题片《永远吹冲锋号》中忏悔道。
2022年9月22日,傅政华因犯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两年期满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报告》提到,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孙政才等92名原中管干部,对赵正永、孙力军、王立科、傅政华、刘彦平等依法适用终身监禁,对赖小民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彰显了党中央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五年来,人民法院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1.9万件13.9万人。
不仅“打虎”,还要“拍蝇”。《报告》提及,人民法院坚决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对挪用惠农资金、克扣征地补偿款、贪污危房改造补助等腐败犯罪严惩不贷。审结行贿犯罪案件1.2万件1.3万人,严惩多次行贿、巨额行贿、长期“围猎”干部的行贿犯罪。
对于外逃的腐败分子,追逃追赃的“法网”正越织越紧……
1993年起,许超凡利用担任中国银行广东省开平支行原行长等职务便利,伙同他人贪污巨额资金用于投资经营、日常挥霍及赌博等。2001年案发后,许超凡畏罪外逃;2018年被遣返回国,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等判处许超凡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五年来,人民法院审理许超凡等外逃人员回国受审案件979件,对长期外逃的程三昌进行缺席审判,裁定没收张正欣、彭旭峰等死亡或外逃腐败分子境内外违法所得。这些判决对腐败分子产生了极大震慑。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国人大代表、民革中央委员周潮洪表示,《报告》强调依法惩治腐败犯罪。五年来,人民法院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厉惩治腐败分子。这既彰显了党中央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和侥幸心理,又彰显了法律的尊严,让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充分显现。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线
曾轰动一时的范太应案经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14年12月11日以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宣告无罪。宣判后,检察机关提出抗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上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5年8月18日裁定驳回抗诉、上诉,维持无罪判决。
2018年7月,因同案犯自首,主凶张有缘被抓获。范太应被宣告无罪,有效避免了一起重大冤错案件的发生,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公正。
《报告》指出,五年来,人民法院纠正重大刑事冤错案件26件53人。
近年来,随着刑事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人权保障、程序公正等司法理念在各级人民法院形成广泛共识,惩罚犯罪与人权保障并重的办案意识更加牢固,防范冤错案件工作机制更加健全。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一庭庭长何莉在《报告》解读系列全媒体直播访谈第二场活动中,明确表示,熊秋保涉嫌杀人、强奸案,最高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核准死刑,多年后疑似真凶被抓获,有效防止了错杀冤杀。贵州法院审理的陶雪案、陕西法院审理的范太应案,虽然被告人都曾认罪,但案件证据存在重大疑点,一审法院顶住压力、坚守底线,依法作出无罪判决,有效避免了冤错案件的发生,最终查实真凶,实现了从“疑罪从无”到“真凶出现”的转变。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遵义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农业系教授邱宁宏表示,上述案件是人民法院坚决落实证据裁判原则、有效防范冤错案件的典范,从“亡羊补牢”到“防患于未然”,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刑事司法的进步。
不断汇聚的正能量
“朱振彪同志于2017年1月9日追赶交通肇事逃逸人的行为,根据《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相关规定,经调查审议,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2018年7月4日,朱振彪终于收到了属于自己的见义勇为行为确认书。
此时,距离朱振彪接到法院传票已经过去了200余天。
2017年11月24日,朱振彪接到河北省滦南县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彼时他才知道,自己被逃逸者之子告上了法庭。对方称,其父遭火车撞击身亡是因朱振彪追赶所致,因此索赔60万元。
见义勇为还是“行为过度”?一时间,朱振彪陷入舆论旋涡中。2018年2月,法院认定朱振彪的行为系见义勇为,无须为逃逸者的死亡承担侵权责任。
旗帜鲜明支持见义勇为,坚决反对“和稀泥”,着力破解长期困扰群众的“扶不扶”“劝不劝”“追不追”“救不救”等法律和道德风险;引领、重塑正当防卫理念……《报告》回顾过去五年工作时,提到众多通过公正裁判维护正义、弘扬正气的案例。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鞍山市第十三中学语文教师官启军在审议《报告》后表示,“《报告》在提到要坚决反对‘和稀泥’时,现场响起了掌声。新时代司法定分止争,更应当明辨是非、激浊扬清、惩恶扬善,努力让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朱振彪追赶肇事逃逸者案,让见义勇为没有后顾之忧;医生电梯内劝阻吸烟案,让正当劝阻无须瞻前顾后;救助老人压断肋骨案,让好心施救者不再心灰意冷……一件件“小案”的依法公正审理,不断传递出法治正能量,也再次向全社会亮明了司法维护群众利益、彰显公义良知、维护公序良俗的鲜明态度。
司法为民与时俱进
可视门铃侵害邻里隐私案件、扫码点餐侵犯个人信息案件、社交软件私自收集用户信息案件……针对现代科技带来的新挑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裁判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有力维护公民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让人的价值与尊严受到法律的尊重和保护,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构筑起“防火墙”。
新经济浪潮下,如何保障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是近年来全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报告》起草组负责人余茂玉介绍,人民法院将规范、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统一起来,持续加强对新业态劳动者的权益保护。
2021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维护新业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同时,人民法院通过监督指导全国法院审理相关案件、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明确相关纠纷的裁判标准、法律适用规则,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人民法院通过这些努力,致力于破解新业态用工模式中劳动关系难认定、工伤无赔偿、社保零缴纳等问题,让快递小哥、外卖骑手、带货主播、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从业者有尊严、有保障。”余茂玉表示。
2019年1月,中国“氢弹之父”于敏逝世,彭某发表侮辱、诽谤性言论,被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2021年5月,“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逝世,肖某在有499人的微信群内发布信息,歪曲事实诋毁、侮辱袁隆平,被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管制六个月。法院认定上述行为不仅侵害了于敏、袁隆平的人格利益,同时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和历史感情。
如何把法律专业判断与群众朴素公平正义观相结合,做到罚当其罪,又确保无罪不究呢?
《报告》里的“鹦鹉案”“为筹办抗战纪念展收购枪支案”给出了答案——坚持国法、天理、人情相统一。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新时代社会主义司法理念,牢牢站稳人民立场。
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绿孔雀预防性保护公益诉讼案就是最生动的实践。某社会组织以某水电站一旦蓄水将导致绿孔雀栖息地被淹没、存在灭绝可能为由,提起公益诉讼。2018年8月,该案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开庭审理。2020年3月,昆明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水电站继续建设将对绿孔雀栖息地及其相关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和生物安全构成重大风险,判决停止建设。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提起上诉。2020年12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保住了绿孔雀赖以生存的最后家园。
“保护生态功在千秋,美化环境造福后代。”全国人大代表、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副主任侯蓉认为,妥善处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避免环境安全与效益价值冲突,是我国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国的责任担当。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的中国法治声音正越来越响亮。
不断完善的发展新格局
五年来,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19.4万件。在5G通信、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高新技术领域,人民法院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通过审理“金粳818”水稻、“丹霞红”梨树等案件,激励育种创新;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激发创新动力。
平等保护是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的准则。
“五常大米”“沁州黄小米”“云南白药”等商标权、不正当竞争案的依法审理,有效制止了“傍名牌”“搭便车”等不法行为,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人民法院让违法经营者受罚,为合法经营者撑腰。
2018年,一篇文章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揭开了一代“药王”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的真相。3年后,这起涉案金额巨大的财务造假案最终落下帷幕。
2021年11月12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代表原告方胜诉。5.5万名投资者共获赔约24.59亿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投服中心经研究决定,对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一审判决不予上诉。
同年12月21日,诉讼判决开始执行,投资者陆续收到判赔款项。该案是中国法治史上的里程碑,也是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新标杆。该案的公正审判对财务造假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对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企业是最主要的市场主体。《报告》介绍了人民法院在新冠疫情期间助力稳经济、增信心方面出台的司法政策。这些“新招”“实招”如何解决中小微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任勇在解读《报告》时提到了一个案例。
一家负债8亿元的矿业公司被起诉到人民法院,审理后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但是,该企业可供执行的财产只有厂房和设备,如果像往常那样进行查封、拍卖,企业的财产状况会进一步恶化,债务可能彻底无法偿还。相关法院依托“物联网查封财产监管系统”,用电子封条、监控设备实时监管相关财产,变“死封”为“活封”,让企业可以“边查封边经营”,让强制执行更有温度。
“从《报告》中,我看到人民法院依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田纯刚表示,近年来,人民法院竭尽所能为企业减负纾困,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促进增强消费信心,帮助大中小微企业互谅互让、守望相助、共渡难关。“希望人民法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保障。”田纯刚说。
本期封面及目录
《中国审判》杂志2023年第06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16期
编辑/孙敏